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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銷常見問題

1. 報帳需要之物品和資料:
(1) 受款人印章 (2) 受款人郵局提款卡或存簿 (3) 發票或收據(含統編和買受人) (4) 餐費簽到表 (5) 社群討論記錄表

 

2. 本計畫可核銷之項目:

(1) 餐費 (2) 影印費 (3) 文具費

3. 影印費注意事項:

 須注明「單價」、「數量」,並標註影印何種學習社群相關文件。

4 .餐費注意事項:

(1) 需填寫「餐費簽到表」,不得冒頂簽名。

(2) 每人每餐上限為 80 元,超過者須自補差額。

(3) 討論時間一定要跨餐(午餐跨12:00,晚餐跨18:00),討論加吃飯總時間須超過 2 小時。

(4) 每次討論購買之餐點需同一地點,同一張發票。

(5) 需「餐點、餐盒或套餐」類,才能夠核銷。

(6) 單買飲料、水果或點心類無法核銷。

 

例一:單點水果、飲料和咖啡,可以嗎?

ANS:不行。不在餐費補助項目裡面。

例二:我點了主餐和飲料,可以嗎?

ANS:如果飲料和主餐是含在同一個套餐即可;但是分開購買則不行。

例三:大家在不同地點買來一起,可以嗎?

ANS:不行。需要同一地點的同一張發票。

例四:五個人點四碗 100 元的牛肉麵,可以嗎?

ANS:可以,加起來總合是 400 元即可。

例五:我們吃 pizza 或 分享餐,可以嗎?

ANS:可以。:)

 

 *大家儘量在同一地點點套餐類(餐點有附飲料),會比較方便划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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